|
留服公告 | 留学存档申请条件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 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 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已在国(境)外院校结束课程的留学人员,均不在我处受理范围。 * 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才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档案存入上述机构后,再向我处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我处不予受理。 |